进贤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农历新年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报告如下:
1、进贤县公安局直属机动大队张泉华、熊贵水违规收礼品礼金问题
2020年8月22日,张宁(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人)因涉嫌非法买卖国家公文罪被进贤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同年10月19日,张宁被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抓获。次日,进贤县公安局直属机动大队大队长张泉华、民警熊贵水等人到阳信县公安局接张宁回进贤。犯罪嫌疑人张宁家属分别委托张晓请求张泉华在办案中对张宁给予生活上的关照;委托李文杰请求熊贵水在办案中对张宁给予生活上的关照。张泉华共收受现金1万元、金圣国瓷香烟10条;熊贵水共收受现金5万元、国瓷香烟2条、五粮液酒2瓶。2020年12月29日,熊贵水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报告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并将收受的财物退还至张宁家属。同日,张泉华向县公安局领导和组织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并将收受的财物退还张宁家属。2021年7月14日,中共进贤县纪委决定给予熊贵水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张泉华党内警告处分。
2、进贤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法官助理饶国欢违规收礼金问题
2019年4月,林必福等人为万倩妮改装阳光房过程中,林必福不慎摔伤,后林必福因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与万倩妮发生纠纷,并向法院提起人身伤害赔偿诉讼。诉讼过程中,林必福的妻子龚宁兰通过他人介绍认识饶国欢,为了获得饶国欢在伤情鉴定、请律师写诉状、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等事情上的帮助,龚宁兰先后五次拿给饶国欢现金共计5960元。饶国欢除将700元转交给江西卓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辉宇用于写诉状、调取有关材料外,没有将剩下的5260元转送伤情鉴定人员及案件承办法官,也没有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招呼,而是将5260元占为己有。2021年7月14日,中共进贤县纪委决定给予饶国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被查处的典型问题,典型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四风”问题。农历新年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绷紧纪律的思想弦,要以被查处的典型问题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时刻自警自励,不利用年节等特殊时间节点搞吃喝、送礼行动,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纪委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要节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方式,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全力推动建设“清正进贤”。
中共进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