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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学解读新《条例》 推动工作新发展-——县委巡察机构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

发布日期:2024-03-11 来源:进贤县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jxadmin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委巡察机构迅速响应,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连日来,巡察机构通过整理印制书册督促自学和召开工作例会领学解读,并对《条例》修订内容重点开展研讨交流等方式,全面系统推动《条例》学习走深走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上,为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再添动力。在学习研讨过程中,巡察干部细细领悟,纷纷谈了自己的看法和感悟。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胡志刚表示,“巡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而这次《条例》的修订更加体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延续,作为一名基层巡察干部,我将坚持学深悟透,准确理解精神实质,对标中央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牢记政治巡察的目标,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将新《条例》精神实质融入巡察工作中,不断推动巡察工作纵深发展。”

“作为一名巡察干部,首先要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真功夫、实功夫;其次要严格遵循条例开展巡察工作,扎实做好巡前、巡中、巡后各项工作,增加巡察工作开展的底气、勇气、锐气;最后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浓厚学习氛围,增加干部、群众对巡视巡察工作的了解度,推动巡察工作纵深化发展,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张志华在学习中谈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征程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其中新增一章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对具体工作实践的指导意义更加深入具体、更加精准,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胡晓瑜说道:“作为一名县委巡察干部,我们要始终把新修订的《条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学深悟透,坚持边巡边学、以学促巡,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特点规律,灵活运用工作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把握政策、综合分析方面的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在巡察实践中强化制度落实,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后体会颇多:一是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巡察工作就是自我革命的过程,作为一名基层巡察干部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被巡察单位也须以自我革命的胆识积极接受巡察,双方形成合力,才能在要求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二是全面健全‘协作机制’。建立县委巡察机构和纪检、组织、审计等职能部门协作机制,为巡察提供巡前信息沟通、巡中问题立行立改、巡后督导检查。三是精准发力‘找准病根’。重点了解执行乡村振兴、矛盾化解、惠农利民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深入统筹‘成果运用’。注重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整改与履行政治责任融合,推动形成‘分类建账、联合督导、对账销号’的工作机制。”年轻干部刘宗在学习后分享体会。

下一步,县委巡察机构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关键少数”,深入查找和纠治政治偏差,不断提升县委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